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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學年度商借教師甄選簡章
来源:发布时间:2024-04-22浏览次数:

上海台商子女學校113學年度商借教師甄選簡章

壹、商借教師類別:

中學英文科1名

中學國文科1名


貳、具備條件:

1. 臺灣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,服務年資滿5年(含)以上且成績優良者。

2.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。

3. 具本校所定任教學科能力者,有高中授課經驗者尤佳。

4. 經錄取後可取得原學校商借同意。


參、報名日期及手續:

自公告日起至 113 年 5 月 5 日(日)下午五時止,僅接受網路報名。將下列表件,掃描後電子檔於 5 月 5 日(日)下午五時前寄 E-mail 至:liaocs@shtcs.com.cn,並註明參加商借教師甄選姓名及科別。

1. 報名表、個人資歷簡表

2. 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
3. 教師合格證書影本。

4. 現職服務學校服務證明。


肆、聯絡方式:

1. 本校臺北辦事處: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8樓2885室 (02)77200636

2. 上海校區人事室:上海市閔行區金輝路888號 (021)62217006轉8103


伍、甄選方式:

    採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

1. 初試:本校以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再進行複試,未通過者恕不退件。

2. 複試:進入複試者個別以電子郵件通知,採線上視訊面試進行。

3. 複試內容:口試 (得自備教學檔案或研究成果等)。


陸、錄取公告:

1.  113年 5 月 17 日下午 17:00 前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
2.  函請原服務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。


柒、注意事項:

1. 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第 28 條辦理。

2. 商借教師於商借期間,由原服務學校支給商借教師薪資及各項福利津貼給與,並辦理公教人員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及退休撫卹基金事宜。

3. 福利:本校另外提供臺灣至大陸往返機票一年2張、免費單身宿舍、海外加給、子女就讀學費減免等。

4. 商借教師於商借期間應遵守本校之規定,並配合導師及行政工作任務安排。如教師在商借服務期間發生違法失職情事者,本校將依法處理並通知原服務學校。

捌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或甄選日期、方式有異動時,由本校另行公告之。
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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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學校地址:上海閔行華漕鎮金輝路888號  聯繫電話:(8621) 62217006  傳真:(86-021) 62219715          臺北辦事處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8樓2885室  電話:02-77200636  傳真:02-772006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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