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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台商子女學校2025學年度商借教師甄選簡章
壹、商借教師類別:
中學英文科1名
中學數學科1名
貳、具備條件:
1. 臺灣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。
2. 具本校所定任教學科能力者,具高中實際授課經驗者尤佳。
3. 經錄取後可取得原學校商借同意。
參、報名日期及手續:
自公告日起至 2025年 4 月 20 日(日)下午五時止,僅接受網路報名。
將下列表件,掃描後電子檔於 4 月 20 日(日)下午五時前寄 E-mail 至:liaocs@shtcs.com.cn,並註明參加商借教師甄選姓名及科別。
1. 報名表、個人資歷簡表
2. 身分證影本。
3. 教師合格證書影本。
4. 現職服務學校服務證明。
肆、聯絡方式:
1. 本校臺北辦事處: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8樓2885室 (02)77200636
2. 上海校區人事室:上海市閔行區金輝路888號 +86-21-62217006轉8103
伍、甄選方式:
採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
1. 初試:本校以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再進行複試,未通過者恕不退件。
2. 複試:進入複試者個別以電子郵件通知,採線上視訊面試進行。
3. 複試內容:口試 (得自備教學檔案或研究成果等)。
陸、錄取公告:
1. 2025年 4 月 29 日(二)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2. 函請原服務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。
柒、注意事項:
1. 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第 28 條辦理。
2. 商借教師於商借期間,由原服務學校支給商借教師薪資及各項福利津貼給與,並辦理公教人員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及退休撫卹基金事宜。
3. 福利:本校另外提供臺灣至大陸往返機票一年2張、免費單身宿舍、海外加給、子女就讀學費減免、全身健康檢查…等。
4. 商借教師於商借期間應遵守本校之規定,並配合導師及行政工作任務安排。如教師在商借服務期間發生違法失職情事者,本校將依法處理並通知原服務學校。
捌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或甄選日期、方式有異動時,由本校另行公告之。
學校地址:上海閔行華漕鎮金輝路888號 聯繫電話:(8621) 62217006 傳真:(86-021) 62219715 臺北辦事處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8樓2885室 電話:02-77200636 傳真:02-772006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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