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繳費後申請退費: (一)開學日前者,扣除基本費¥1,000元,餘額全數退費。 (二)開學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扣除基本費¥1,000元,餘額退還三分之二。 (三)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扣除基本費¥1,000元,餘額退還三分之一。 (四)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費。 二、中學夜間課業輔導繳費後申請退費: (一)開課日前者,扣除基本費¥300元,餘額全數退費。 (二)開課日後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扣除基本費¥300元,餘額退還三分之二。 (三)開課日後逾全期三分之一,未逾全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扣除基本費¥300元,餘額退還三分之一。 (四)開課日後逾全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費。 三、寒暑假課程繳費後申請退費: (二)開課日前者,扣除基本費¥200元,餘額全數退費。 (三)開課日後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扣除基本費¥200元,餘額退還三分之二。 (四)開課日後逾全期三分之一,未逾全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扣除基本費¥200元,餘額退還三分之一。 (五)開課日後逾全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費。 四、學校如因故停課,依停課天數及所繳費用按比例辦理退費。 |